2016-02-22 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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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林富”是杭州一家开了20几年的炒货老字号,其淘宝店铺不营销不运营照样做到1皇冠。但年前,它因为广告语“杭州最优秀的炒货特色店铺”中的这个“最”字,被初步认定违反新版《广告法》,或将面临20万处罚。
2月1日举行听证会的“杭州方林富炒货店”案至今还未出宣判结果,但最终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根据新《广告法》罚款20万;第二、酌情降低罚款额度;第三、拖延时间直到处罚有了更广的社会认同基础。
但无论结果如何,对于炒货店老板方林富来说这都几乎是一个“难关”;但电商在线记者发现,尽管新《广告法》实施已过5个月,但在淘宝平台上还是有食品商家存在广告违规行为,淘宝商家品控小二表示,“后续平台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商家违反广告大行为进行处罚”。
以下是整理出的食品商家目前比较集中的3类违规情形整理:
一、宣传中有数据、调查结果等内容,但未注明数据来源
违规举例:
违规提醒:如果页面信息中运用了数据、调查结果等手段进行说明的,根据《广告法》的要求,需要注明上述内容的来源
二、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普通商品宣传医疗效果
违规举例:
违规提醒:如果商品是普通商品,并非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切勿使用体现医疗效果的词汇,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所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三、将商品与他人商品做对比,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
违规举例:
违规提醒:如果在宣传中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商品进行对比,而这种对比贬低了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这种行为即为违规。
Tips:
上述三种情形只是近期商家违规较多的行为,商家在广告方面的违规行为并不限于以上三种。各商家自检自查是否存在相应行为时,可以点击以下链接进行学习:
https://rule.taobao.com/rulecycleDetail.htm?spm=a21bo.7724922.8439-1.2.uDYh03&taskId=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