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5 0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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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淘宝网上线了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该服务功能上线6年来,作为淘宝网消费者购物的保障服务,更被推崇为电子商务购物基础保障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2013年10月25日做了第二次修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在2014年3月15日正式生效。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升级步骤包含三步:12月10日全网关闭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申请报名入口;1月中适用退货承诺的类目将全部开通退货承诺提供给卖家选择;12月下旬,已开通退货承诺的类目下,加入七天退换的店铺内的适用商品将由原来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切换为退货承诺服务,商品按照新消保法设置为“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签收之日起7天内可以申请退货,退货邮费买家承担”。
升级工作会分类目进行,进行调整的第一批类目为::女鞋、运动鞋new、男装、流行男鞋、运动/瑜伽/健身/球迷用品、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女装/女士精品、运动包/户外包/配件、运动服/休闲服装
其他类目安排第二批,将在2014年2月底完成全部升级。
淘宝7天无理由升级为退货承诺后,买家如何找到退货承诺的商品呢?
1. 在淘宝首页搜索商品时,勾选“退货承诺”筛选框
可设置内容:
保障时效:商品签收之日起 7天、8天、 9天、10天、 15天(单选);
商品状态:不影响二次销售、影响二次销售(单选);
承担费用:发货费用、退货费用、退+发货费用(单选);
费用承担方:卖家承担 、 买家承担(单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