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内购会“假一赔四”服务规范

  • 2024-08-12 11:01:23

    为了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增强买卖双方购物信任度,淘宝网拟针对淘宝内购会频道新增“假一赔四”特色服务。

    此次规则新增于2024年8月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8月15日生效。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淘宝内购会频道购买带有“假一赔四”服务标识商品的买家。

    第二条 【服务定义】

    (一)、“假一赔四”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指买家在淘宝内购会频道内购买带有“假一赔四”标签的商品并收到货后,若发起假一赔四的赔付申请并能提供有效凭证证明该商品非“正品”,则卖家需要向买家退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并向买家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四倍作为赔偿。

    (二)、本服务所称的“正品”是指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假冒材质成分”的商品。

    1.“假冒注册商标”的定义以《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的规定为准。

    2.“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卖家对商品核心或其重点宣称的成份、材质描述与买家所收到的实物完全不符的情况。

    第三条 【服务要求】

    加入“假一赔四”服务的淘宝内购会频道卖家,须履行以下服务承诺:

    (一)、买家购买带有“假一赔四”服务标识商品后,买家若发起假一赔四的赔付申请并能提供有效凭证证明该商品非“正品”,卖家需按以下标准向买家进行赔偿:

    1. 卖家需向买家退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

    2. 卖家需向买家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四倍作为赔偿:该赔付义务将由卖家(以卖家账户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进行承担。

    (二)、卖家履行“假一赔四”赔偿义务后,并不免除卖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服务展示】

    成功加入本服务的商品将在商品详情页展示“假一赔四”服务标识,买家可在商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服务。

    第五条 【买家投诉】

    (一)、买家投诉商品非“正品”的,淘宝网将结合处罚情形、买家及卖家举证信息等综合判定,予以作出非“正品”的认定。

    (二)、卖家未履行本服务且该商品同时符合特殊品类管理规范中的赔付情形的,买家可选择适用本服务赔付或特殊品类管理规范中的赔付办法。

    第六条 【买家须知】

    (一)、本服务以保障买家权益为核心,淘宝网将依靠有限的技术手段和普通人的认知作出判断。为保障交易双方权益,下述情形淘宝网不支持买家的四倍赔付申请,由买家与卖家自行沟通处理,具体如下:

    1.服务申请方为品牌权利人或疑似为品牌权利人的;(注:品牌权利人的权益维护行为可通过“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发起主张。)

    2.淘宝网经人工或系统排查判定交易存在明显异常,买家以获利为目的,非实际生活消费需求而发生的交易;

    3.交易标的疑被买家调换的;

    (二)、淘宝网的处理并非终局结果,买家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七条 【附则】

    本规范中有规定的情形,按照本规范相关内容执行;本规范无特殊规定的,依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和淘宝网发布的其他规则执行。

    第八条 【生效时间】

    本规范于2024年x月x日首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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