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旅行集市旅拍及美食类目管理规定变更,7月3日正式生效!

  • 2018-06-26 16:07:06

      为保障消费者购买旅拍及美食类商品的服务体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将修订《飞猪旅行集市管理规范》、《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发布管理标准》、《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服务保障标准》。

      1、《飞猪旅行集市管理规范》变更后:

      第十六条【订单生效】度假商品订单生效的规定如下:

      (一)“境内自由行”、“境内邮轮”、“境外玩乐套餐”、“潜水/岸潜/船潜”、“境内周边游”、“旅行拍照/婚纱摄影”、“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商品订单:

      1、即时确认商品,买家付款后订单生效。

      2、二次确认商品,买家付款且卖家书面确认后订单生效。

      2、《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发布管理标准》变更后:

      第十四条 卖家应如实描述商品属性,并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任一规定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反本条的规定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一) “拍摄天数”属性:

      卖家应以拍摄开始日到拍摄结束之日期间的自然日总数计为天数。

      (二) “价格”属性:

      日历商品必须包含定金与尾款,定金金额不得超过订单金额的20%。

      非日历商品价格为套餐一口价。

      (三) “套餐类型”属性:

      应与商品的其他信息保持一致,SKU信息中不得包含意外险、目的地、单房差、补差价、定金、尾款、单签证、单门票、单接送机、定制、儿童占床/不占床、即时确认、飞猪专线、咨询客服、日历、拍摄增加服饰、道具等类似信息。

      第十九条 卖家应如实描述商品属性,并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任一规定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反本条的规定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一)“套餐类型”属性:

      应与商品的其他信息保持一致,SKU信息中不得包含意外险、补差价、定制、即时确认、咨询客服、日历等类似信息。

      (二) “数量”属性:

      预约商品可供预约的商品库存数必须大于实际已销售的商品件数。

      第二十条 卖家发布商品详情信息应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任一规定皆视为一般违规行为,给予第一、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及以上删除商品的处理;同时每件商品扣一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买家因卖家违反本条的规定发起投诉,且投诉成立等)的每件商品扣四分:

      (一) 即时确认的商品,在商品描述中不得出现行程可能更改、价格可能变动、买家需要事先咨询卖家出发日期等商品价格或行程不确定的信息。

      (二) 卖家发布“费用包含”信息应遵守以下规定:

      1、包含订座服务的商品,需准确描述餐厅地点、餐厅名称或星级(仅米其林)、不得出现“同级”类信息(如预定米其林A餐厅或与之同级的餐厅)。

      2、包含团购套餐的商品,需要准确描述餐厅地点、餐厅名称及套餐包含项目、套餐有效期、使用时间、使用规则,同时需注明是否包含酒水/饮料及可能产生的服务费。

      3、包含代金券的商品,需要准确描述代金券可使用的餐厅数量及地点、餐厅名称及代金券适用范围、有效期、使用时间及使用规则。

      4、包含美食课程的商品,需要准确描述课程/活动地点、课程名称及课程包含项目、课程有效期、参加规则。

      (三) 卖家发布“费用不含”信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包含团购套餐的商品,如买家需支付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酒水/饮料等)的,必须明确说明。

      2、 餐厅小费、服务费(如有)的参考价格

      3、 明确描述商品中不包含的其他内容。

      (四) 卖家发布“预订须知”信息,应明确描述买家预订商品时需获知的所有信息,并在“预订须知”中如实填写实际服务提供商的名称。

      (五) 卖家发布“退改规定”信息时,应明确因买家原因更改、取消订单,买家需承担的损失。

      (六) 卖家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户籍、性别、职业、种族因素限制买家购买商品,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的除外,同时也不得以年龄因素(基于出行人安全考虑的除外)限制买家购买商品。

      3、《飞猪旅行集市度假商品服务保障标准》变更后:

      该标准适用于“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服务”类目(但不包括“国外票务(景点/赛事/演出)”类目)、“境内周边游”类目商品的交易。

      一、订单生效后,因卖家原因更改订单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

      (一)卖家未经买家书面同意,更改“境内自由行”、“境内邮轮”、“潜水/岸潜/船潜”、“境外玩乐套餐”、“境内周边游”、“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商品订单:

      1、卖家降低酒店等级、更改入住的酒店的,应向买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订单金额的10%乘以入住该酒店的天数,但总额不超过订单金额的30%。

      2、卖家更改大交通安排、更改航空公司、更改航班号的,应向买家支付订单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对于境内订单,大交通是指跨城的交通方式;

      对于境外订单,大交通是指飞机、火车、邮轮这三类交通方式。

      境内订单,是指目的地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订单。

      境外订单,是指目的地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含港、澳、台)的订单。

      若一个订单既有中国大陆的目的地,又有非中国大陆的目的地,则视为境外订单。

      下文中出现的境内订单、境外订单的定义与此相同。

      3、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应向买家支付订单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1)更改小交通安排的。

      对于境内订单,小交通是指不涉及跨城的交通方式;

      对于境外订单,小交通是指除飞机、火车、邮轮外的交通方式。

      (2)减少旅游景点或服务项目,或缩短游览时间30分钟及以上。卖家发生该情形的,除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外,还应退回相关款项。

      (3)更改购物店数量,或延长购物时间30分钟及以上。

      4、卖家安排订单以外的付费项目,应向买家支付与该付费项目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5、卖家更改邮轮名(邮轮名称本身已发生变更的除外)或邮轮航线的,按卖家取消标准进行处理。

      6、卖家发生除前述情形外的其他情形的,应向买家支付订单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针对同一订单,若卖家同时发生了前述多种订单更改的情形,则皆需要按照前述标准进行处理,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该订单总额。

      卖家更改出行日期的,视为卖家取消订单。

      除“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商品订单外,因卖家原因更改订单导致买家取消订单的,按照因卖家原因更改订单的规定进行处理;因商家原因更改“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商品订单导致买家取消订单的,按照因商家原因取消订单的规定进行处理。

      此次规则除了修订“旅行拍照/婚纱摄影”、“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的商品发布范围之外,还新增了“旅行拍照/婚纱摄影”和“美食卡券/酒店餐饮卡券”类目商品订单生效规定,规则将于2018年7月3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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