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淘宝纠纷退款率对卖家的影响

  • 2012-07-25 15:59:41

    1、对缴纳消费者保证金的影响,详情如下:

    1)、一个自然月内纠纷退款笔数超过6笔且纠纷退款率超过0.1%(含0.1%)则需要翻倍缴纳保证金,同时清退消保特色服务;

    2)、因发生 “描述不符”、“违背承诺”任一项累计扣分满12分,则需要翻倍缴纳保证金,同时清退消保特色服务;

    3)、本自然月内纠纷退款笔数不高于6笔且纠纷退款率不超过0.1%且前一自然月内违规扣分为0,则保证金减半。

    名词解释:

    1)纠纷退款笔数:也就是超时退款成功笔数,指卖家与买家未能在自行协商阶段(即退款超时之前)达成退款协议,由淘宝工作人员人工介入进行协调判定并成功退款的笔数。

    注:纠纷退款笔数的核算时间以退款完结(仅指退款状态为“退款成功”之情形)的时间为核算点,每个自然月的1日核算上个自然月纠纷退款笔数。

    2)纠纷退款率:指一个自然月内纠纷退款笔数占该自然月内支付宝交易成功笔数的比例。

    提醒:

    1)、每月月初会对上个月的纠纷退款翻倍保证金会员进行催缴。

    2)、同样若卖家之前并未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因以上情况被翻倍,则直接被催缴翻倍后的金额。

    2、对商品搜索的影响,详情如下:

    为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引导卖家提高服务质量健康发展。2011年9月1日《淘宝规则》发布了规则变更公告,新增了“市场管理”章节,明确了相关市场管理措施和适用的情形。

    其中第56条规定,淘宝根据卖家的好评率、店铺评分、退款率及纠纷退款率等,对低于淘宝指定标准的卖家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且给予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特殊市场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选择后展现。

    规则的这一变更将在2011年9月13日正式生效。为了让广大卖家明确努力完善和提高的方向,贯彻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公布判定卖家细化标准(见公告)。9月13日起,淘宝将根据规则,对符合这些条件的卖家采取限制参加官方营销活动、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的处理。

    3、对直通车的影响,详情如下:

    自淘宝检查时起前一个月内纠纷退款率高于淘宝指定标准的卖家,在做直通车期间会被采取暂停淘宝直通车软件服务14天的处理。14天之后如果仍不符合指定标准会继续暂停14天;符合指定标准则可继续正常使用。

    4、对卖家营销活动的影响,详情如下:

    淘宝集市所有发布的营销活动(包括聚划算)招商要求,必须符合或者高于以下标准,低于以下标准的卖家将不得参加任何营销活动。

    1)、店铺非虚拟交易近半年的DSR评分三项指标不得低于4.6(开店不足半年的从开店之日起算);

    2)、全店2011年度半年内如存在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B类严重违规行为扣分,均不可参加营销活动。自2012年1月1日起,凡存在B类严重违规行为扣分的,均不可参加营销活动;

    3)、店铺好评率不得低于98%;

    4)、近一个月人工介入退款成功笔数占店铺交易笔数不得超过0.1%,且笔数不得超过6笔(数码类卖家不得超过4笔);

    5)、A类扣分满12分或12的倍数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参与活动;

    6)、因为各种违规而被搜索全店屏蔽的卖家,处罚期内禁止参与活动;

    7)、因炒信被处罚的卖家永久禁止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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