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7 0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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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下述所有资质均为复印件,并加盖贵司红章;
2、贵司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淘宝商城概不退回,请自行留底,敬请谅解。
一、若您经营服饰、珠宝首饰、饰品、运动户外、数码、家用电器、家装/家具/家纺、居家日用、汽车用品及配件、母婴类目的商品,需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完成有效年检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所售商品);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3、商户向支付宝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品牌清单
5、商家基础信息采集表,详细信息
6、若经营的品牌为他人品牌,则每个品牌都需提供正规的进货渠道证明及品牌持有人的商标注册证(或者中国商标网上该品牌的详细商标注册信息及查询状态信息的打印页面);若品牌所有者若为个人,则需同时提供品牌持有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若经营品牌为自有品牌,则需提供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注:
A、专营店商家需提供的进货渠道证明包括:
授权书形式:需确保授权链条的完整,即申请入驻企业拿到的授权要能够逐级逆推回品牌商;
发票形式:申请企业需提供大额的正规进货发票,发票内容需包括品牌、货品名称及数量等信息,且发票盖章显示的公司名需和各级经销商的公司名一致(发票同样需确保链条的完整性,即按申请企业提供的各级进货发票可逆推回品牌商);
B、化妆品专营店客户经营的代理品牌,进货渠道需满足如下要求:品牌商流向开店客户的进货渠道证明不能超过五级,且需提供由上一级经销商出具给开店客户的近三个月的大额进货发票。
C、注:1、若您申请服饰、童装、家纺类目的旗舰、专卖、专营店,每个品牌须提供至少一份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同时,淘宝商城将会不定期针对经营的商品进行质检报告的抽查,请备案备查。
各类产品的检测报告必须包含的检测项目如下:
a) 男装/女装/袜子:成分含量、色牢度【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b) 文胸/塑身服/童装/孕妇装类:成分含量、色牢度【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c) 三岁以下婴幼儿服装类:成分含量、色牢度【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甲醛含量、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d) 家居服:成分含量、色牢度【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水洗尺寸变化率;
e) 保暖内衣/床上套件:成分含量、色牢度【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水洗尺寸变化率;
f) 羽绒服装:成分含量、色牢度【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标识标志、外观质量、含绒量、充绒量;
g) 羽绒被芯:成分含量、标识标志、含绒量、充绒量;
h) 棉被/蚕丝被芯:成分含量、标识标志、原料要求;
i) 皮革/皮草类服装: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标识标志、外观检测。
二、若您经营食品,需额外提供如下资料:
1、商户自身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商户出具的质量保证书
三、若您经营保健食品,需额外提供如下资料:
1、商户自身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保健食品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批准文号)复印件;
6、近一年内商品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或证明复印件;
7、质监局出具的委托加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8、商家基础信息采集表,详细信息
9、商户出具的质量保证书
四、若您经营酒类,需额外提供如下资料:
1、商户自身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商户自身持有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
3、商户出具的质量保证书
五、若您经营化妆品,需额外提供如下资料:
1、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近一年内商品的检验检疫合格的报告或证明复印件;
5、如系特殊用途化妆品须提交针对该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件;
6、商户出具的质量保证书
六、若您经营图书音像,需额外提供如下资料:
1、若经营图书或电子出版物,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若经营音像制品,需提供《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七、若您经营进口商品,需额外提供如下资料:
1、进口食品(包括酒类):
近半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近半年内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书复印件。
2、进口保健食品:
近半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近半年内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书复印件;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批准文号)复印件。
3、进口化妆品:
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近一年内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书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如系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须提交针对该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进口酒类无须在中国大陆注册;进口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在中国大陆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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