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5 11: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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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对一般违规行为的规定和处理(2010年11月11号)
第五十四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
(一)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
1、淘玩偶、淘金币、口碑卡、阿里巴巴及旗下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账号、仿阿里云公司产品的软件;
2、鱼翅、熊胆及其制品;
3、不限时间与流量的、时间不可查询的以及被称为漏洞卡、集团卡、内部卡、测试卡的3G上网资费卡;
4、网络账户死保账号以及时间不可查询的腾讯QQ服务;
5、秒杀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杀成功概率的相关软件设备;
6、代写论文、代考试类相关服务;
7、法律咨询、心理咨询、金融咨询、医生在线咨询的服务;
8、不可查询的分期返还话费类商品。
(二)若在商品类页面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件扣零点三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1、闲置、收藏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
2、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
3、代扣驾照分数服务;
4、支付宝免签约即时到帐接口;
5、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6、不以成交为目的而发布的商品或信息;
7、未经许可发布的成人用品、保险服务、书籍、酒类、旅游商品及相关服务;
8、明示、暗示具有治疗、保健功效或者某种营养素功能的食品,或者以个体经验进行宣传的食品;
9、邮局包裹单、EMS专递单;
10、大量流通中的外币;
11、手机直拨卡与直拨业务,电话回拨卡与回拨业务;
12、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投票类商品或信息。
卖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的商品或信息,淘宝可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三)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除第三目每次扣六分之外,每件商品或信息扣零点二分:
1、在禁止发布商品信息的门户、社区、淘江湖、淘宝打听板块发布广告信息的;
2、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3、开设出售同样商品的店铺两家以上的。
(四)若在商品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每件扣零点二分;若在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标题、主图、实物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的;
2、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3、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
4、使用虚假的信用等级标识或好评率标识。
(五)除以下商品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不能在七十二小时内完成发货的,每次扣两分。
1、淘宝旅行频道及特价机票、门票旅游、酒店客栈类目中的商品;
2、定制与预售类商品;
3、电器城冰箱、空调、洗衣机、液晶电视、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类目的商品。
第五十五条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交易双方虚假交易的,进行如下处罚:
(一)虚假交易产生的信用占账户信用百分之八十以上且虚假交易笔数九十六笔以上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二)虚假交易产生的信用占账户信用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八十以下且虚假交易笔数四十八笔以上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三)其它虚假交易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第五十六条 延迟发货,是指除以下商品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表示不能即时发货或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卖家延迟发货的,每次扣三分,同时须向买家赔偿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三十元:
(一)淘宝旅行频道及特价机票、门票旅游、酒店客栈类目中的商品;
(二)定制与预售类商品;
(三)电器城冰箱、空调、洗衣机、液晶电视、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类目的商品。
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五十七条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商品满意权益的行为。卖家描述不符的,每次扣三分。
第五十八条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服务满意权益的行为:
(一)卖家在淘宝判定后未履行延迟发货规定的赔偿、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试用中心卖家拒绝按承诺提供试用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二)除拒绝按承诺提供试用商品的情形外,卖家未在相关服务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发货、未按规定提供发票、提供发票时要求买家支付额外费用、未使用支付宝交易、未按承诺使用特定支付方式或者未按承诺价格进行交易的,每次扣六分;
(三)卖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第五十九条 竞拍不买,是指竞拍者拍得商品后拒不按其最终出价购买商品,妨害卖家权益的行为。买家竞拍不买的,每次扣十二分,并须向卖家赔偿其最后一次出价金额的百分之五。
第六十条 恶意评价,是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评价人恶意评价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六十一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淘宝账户,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会员不当注册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六十二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未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卖家未在开店完成之日起十五天内公开或更新的,每次扣两分;卖家在上述期间届满之日起十五天内仍未公开或未更新的,每次扣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