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0 10: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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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商应当给利用其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个人建立用户真实信息库,将不再为无合法身份的用户提供服务。昨日上午,《昆明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举行听证会。
据昆明市工商局发布的数据,目前,昆明市登记在案的直接或间接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商户有1800多户,同时还有大量的个人用户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暂行办法要求,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商必须查验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库和数据备份。
对此,不少听证代表提出,网络交易平台商要验证用户真实信息,目前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听证代表何星宇提出,运营商核查用户真实信息目前还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而且信息是否真实,运营商还缺乏鉴定手段。代表易宏说,以某企业网为例,目前已有两万多家网店是省外企业面向云南开设的,如何验证他们的身份成了个大难题。“我们一般是发一个传真件、复印件,但是识别不了真假。”易宏建议工商等职能部门能够提供企业相关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查验服务。
昆明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潘可明表示,暂行办法确实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才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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